现在很多夫妻离婚时会因财产等发生纠纷,所以很多人离婚会选择诉讼离婚。那么“离婚官司怎么打?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让元甲律所姚平律师为您解答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离婚官司怎么打?


离婚诉讼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一、起诉

起诉离婚,原、被告需要是夫妻双方。起诉时携带民事起诉状、身份证件及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法院一般会当场立案。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1、审理前的准备。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应在收到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的,就需要开庭审理了。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审理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环节。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就需要法院出判决了。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司法实务中一般是定期宣判。即开完庭过段时间再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进行审理。


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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