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在很多离婚案件里,与夫妻双方联系最紧密的一项就是子女抚养问题,其中,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受到重点关注。那么离婚时,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离婚时,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代理离婚案子之中,抚养孩子的一方想另一方一次性全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不在少数,毕竟支付完成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不会再为每个月的抚养费与对方见面,产生纠纷。


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如此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肯定没有问题,如果一方不同意或没有经济实力如此支付抚养费,法院会判决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一次性全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首先要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通常,有工资收入的,应按月或定期给付现金,农民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现金、实物。


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出国、出境人员;

二、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三、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