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种安慰,但也可能成为亲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现实生活中,因遗产继承闹得形同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依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但是不以此为限其他情形若可认定情节严重也导致丧失继承权。


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遗产包括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依我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


A、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B、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单位的公房)、公民以个人名义私存的公款储蓄等,均不在其内。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归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竹林、果园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归其个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经营的归集体所有的果园等,不在其列。


D、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F、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G、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除上述财产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可作为遗产,这主要包括:担保物权和依法可继承的用益物权;有价证券;以财物为履行标的的债权债务。